為更好地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湘東。受中共湘東區委政法委、萍鄉市公安局湘東分局委托廣東銳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萍鄉市分公司現面向社會(本市)公開招聘治安巡防隊員30名,統一派遣到湘東區治安巡防大隊工作。現將本次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擇優聘用。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五官端正,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易發突發性疾病,無傳染疾病,身體無殘缺,無紋身,無精神病史);
4、能堅守崗位,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35周歲(2004年9月1日前出生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
6、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7、結合崗位要求,雙眼矯正裸視不得低于4.8。
以下人員學歷放寬至高中(中專)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受聘后三年內應獲取國家認可的大專學歷。
1、曾因犯罪受過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偵查、起訴、審判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組織、蠱惑群眾非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7、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8、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報名時間
2022年9月5日--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地點和聯系人:廣東銳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萍鄉市分公司(湘東區湘東鎮白果樹小區臨街門面2樓新奧燃氣營業廳旁50米處)。聯系人:劉女士,聯系電話:19179928954(微信同號)。
2、現場報名須提交的證件和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
(2) 個人簡歷;
(3) 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 黨員需開具黨組織關系證明信;
(5) 個人征信報告;
(6) 立功退伍軍人、失業人員、下崗人員需分別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立功表彰證、失業證、下崗證;
(7) 有特長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 填寫廣東銳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萍鄉市分公司《2022年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報名表到報名地點領取。
注意事項:以上證件、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應聘資格。
(一)體能測試(必須達合格標準)
1、測試項目:10米×4往返跑(13秒1之內為合格)、1000米跑(4分25秒之內為合格)、俯臥撐(1分鐘之內24個以上為合格)。
2、體能測試三項成績均合格者進入筆試。
3、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100分)
1、題目類型:客觀題。
2、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參照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用書“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
3、考試時長:120分鐘。
4、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進入面試,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
(三)面試(100分)
1、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思想品德、組織協調、言語表達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相關內容。
3、面試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加分項目,應聘人員持有A、B、C、D(或E)駕駛證的分別加2、1.5、1、0.5分(記入筆試總成績)。加分項目佐證材料需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3、若入闈成績末位并列,面試主考官評定的面試分數高者入闈;若均相同,則取學歷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進行加試。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職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考察:體檢結束后,組織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政審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現、本人和直系親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是否違反信訪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等。
如出現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政審、聘用資格的(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1次體檢、政審人選。
(六)公示
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通過“湘東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崗前培訓
公示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黨史、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治安巡邏、應急處突、安全保衛和內務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識。崗前培訓后將組織筆試和培訓鑒定,對考試不合格的、在培訓鑒定中被鑒定為表現難以勝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1、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規定和標準,根據各環節考察情況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
2、試用期和合同期:凡聘用人員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合格后廣東銳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萍鄉市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三年一簽)。
3、待遇:崗前培訓后所有予以招聘的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工資188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錄用勞動合同,年收入5.2萬元(含養老、工傷、失業、生育及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招聘公告由湘東區巡防隊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