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擴大社會化認定資源供給,根據《江西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管理辦法》《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的獨立法人(如企業、技工院校、民辦非企業等),具體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執行,具有規范的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嚴重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二)在擬開展評價的職業領域具有廣泛的影響力,所申請的職業(工種)方面有較豐富的考核評價經驗,申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原則上需具有連續2年及以上相關培訓評價經驗,且近2年內申請備案職業(工種)培訓評價不少于1000人次,或近2年內有連續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經驗。申請開展技師、高級技師等級認定的,應具有相應(近)職業(工種)高級工及以上等級評價工作經驗。開展經濟社會發展緊缺職業(工種)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新職業(工種)技能等級認定的省屬及規模以上企業,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三)具有相應的基礎條件,自有或租賃(租賃期限5年以上)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辦公場所應設置考務室、保密室、試卷回收室、證書信息庫、檔案室等,考核場地應配備考生候考區或候考室;實操認定設備符合相應職業(工種)技能標準要求,工位數滿足實際需求。理論、實操考場須配備高清、無死角的視頻監控設備(監控視頻畫面的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0P),安全防護措施完善,安全環保等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要求,并相應滿足以下條件:
1.《職業分類大典》第三大類職業(工種):配有3個以上標準化考場(多媒體教室),能同時滿足90人以上機考;有實操專業設備要求的,至少可同時容納30人以上實操考核;
2.《職業分類大典》第四、五大類職業(工種):配有2個以上標準化考場(多媒體教室),能同時滿足60人以上機考;實操認定設備符合相應職業(工種)技能標準要求,工位數不少于5個;
3.《職業分類大典》第六大類職業(工種):配有3個以上標準化考場(多媒體教室),能同時滿足90人以上機考;實操認定設備符合相應職業(工種)技能標準要求,工位數不少于10個(對要求使用大型設備的,可適當放寬);
4.數字技能類職業(工種):配有60人以上考試機房;具有仿真、實操認定的設施設備條件。
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新職業(工種)參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確定。
(四)有負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專門機構、與評價工作相適應的5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機構負責人、考務管理人員、檔案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等)、3名以上內部質量督導員。建有考評專家隊伍,每個職業(工種)相應資質考評人員不少于5人(自有考評人員不少于3人)。
(五)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不以營利為最終目的,能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提供穩定的經費保障。
(六)具備完善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質量管控措施,自覺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督與管理。
(七)申請開展勞動關系協調師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還需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種的通知》(人社廳函〔2023〕141號)規定的相關條件。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1.自有場地和設施設備,參與過相關職業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題庫、高技能人才培養標準或教學規范、教學大綱、教材編制;
2.已備案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自主認定且社會認可的單位。
對涉及新質生產力領域的,給予適當傾斜。
二、職業(工種)范圍
(一)職業(工種)范圍為《職業分類大典》(2022年版)中收錄的技能類職業(工種)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新職業,且有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準入類職業不納入申報范圍)。
(二)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應圍繞當地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圍繞服務當地產業發展擇優推薦。
三、材料清單
(一)申請報告;
(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備案申請表(見附件1);
(三)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信息代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四)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方案;
(五)推薦單位推薦函;
(六)其他材料
1.本職業(工種)培訓評價經驗及題庫資源(其中:培訓評價經驗須提供補貼性培訓開班文件、原始花名冊、簽到表(如為承接政府相關部門委托培訓項目的也可提供含有相關委托承辦字樣的原始通知)等相關臺賬資料,符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要求的試題樣本每個職業每個等級提供5套(含理論、實操、綜合評審),題庫資源理論試題不少于2000題,實操試卷不少于10套;
2.專職工作人員、考評員、督導員(內督)、專家團隊相關證明復印件及聘用合同(文件、聘書及專職、自有人員當前6個月社保記錄或薪資發放6個月以上對公賬戶銀行流水)。
3.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規章制度匯編(含:崗位職責、考務管理、質量管控、證書管理、財務制度、應急預案等)及所申報職業(工種)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4.場地、設施、設備等清單(見附件2)及資產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包括場地所有權屬證明復印件或房產、設備租賃協議復印件、租賃費用支付憑證、最近年度經外部審計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或者全套財務報表等);
5.信用報告或誠信承諾;
6.消防驗收佐證材料。
四、其他事項
(一)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省直行業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公司根據申報工作安排,組織開展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申報工作。承接政府補貼性培訓和社會化培訓的培訓評價組織,要實行考培分離,分別建立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兩套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從事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工作的兩支隊伍,有用于評價的獨立場地,杜絕人員、場地、財務、制度等混用。
(二)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省管行業協會(學會)向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備案申請;規模以上企業向所在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備案申請;省直行業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公司和省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直接向省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提出備案申請;其他企業、技工院校、行業協會等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提出備案申請。省管機構在注冊地之外設立考點,應征得所在地設區市人社部門同意。
(三)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省直行業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公司根據申報條件要求,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審核,確定本地區(單位)推薦的申報單位及認定范圍、等級,并于11月22日前向省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技能人才評價處報送申報材料(包括加蓋簽章、裝訂成冊的紙質材料2套、PDF電子版材料1套,其中第(六)項中的“培訓評價經驗及題庫資源”、“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規章制度匯編及所申報職業(工種)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只需提交電子版材料)。
(四)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的全國性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部門行業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分支機構申請屬地備案,按《江西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及上述相關要求進行申報。
(五)經核實申報單位存在惡意弄虛作假的,3年內不得申報。
聯系方式:
省就業中心技能人才評價處 金 路 0791-86386877
省人社廳職業能力建設處 宋曉楊 0791-85522809
電子郵箱:179791667@qq.com
點擊下方鏈接可下載附件:
附件1: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備案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