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民生綜合服務中心、萍鄉武功山風景名勝區公共服務中心: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關于促進各類院校畢業生來萍留萍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萍府辦字〔2022〕1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各項就業創業措施經辦流程,為各類院校畢業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經辦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租房補貼
(一)補貼對象
凡各類院校畢業生與企業(國有企業除外)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萍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保的就業人員;或辦理了營業執照,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并首次在萍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保的創業人員。
(二)補貼標準
按照每人1000元/月的標準給予租房補貼,連續補貼3個月。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院校畢業生向已就業企業或自主創業項目注冊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
(四)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各類院校畢業生來萍留萍租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3.《勞動合同》或自主創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租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首次在萍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經辦機構內部核查);
6.申請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二、一次性購房補貼
(一)補貼對象
各類院校畢業生與企業及教育、醫療類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3個月以上社保的就業人員;或辦理了營業執照,并繳納3個月以上社保的創業人員。
(二)補貼標準
在萍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碩士、本科、專科、中專(技校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同時建立優惠樓盤庫,根據開發企業承諾,購買住宅在各類常規優惠基礎上再優惠100-200元/平方米(具體優惠額度另行公布名單)。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的院校畢業生向所購樓盤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后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
(四)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各類院校畢業生來萍留萍一次性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3.《勞動合同》或自主創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購買商品房的提供已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全額繳納的契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購買存量房的出具所購房屋權屬證書、全額繳納的契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在萍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經辦機構內部核查);
6.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三、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
各類院校畢業生在萍就業創業后購買首套房,并正常繳存滿6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的,即可享受60萬元的最高貸款額度,不受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倍數限制;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并且無房的院校畢業生,在滿足租房支取條件下,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提取金額按不高于1000元/月的政策執行)。
(一)貸款優惠對象
本市范圍內就業創業后購買首套房,并正常繳存滿6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的各類院校畢業生。
(二)貸款標準
符合條件的院校畢業生可享受60萬元的最高貸款額度。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公積金繳存地的承辦網點提交資料;
2.承辦網點進行錄取、審批;
3.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和與申請人簽署借款合同;
4.經辦銀行受理;
5.辦理過戶、抵押手續后申請人遞交放款資料;
6.承辦網點和公積金中心審批;
7.放款。
(四)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學歷、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2.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3.申請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他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用于擔保的抵押物證明材料。
四、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
本市范圍內工業園區企業、城鄉社區服務機構(含社區服務類企業、社會組織類)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保的。
(二)補貼標準
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工業園區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家)。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企業、機構向注冊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后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機構賬戶。
(四)申請材料
1.企業、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萍鄉市企業、機構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審批表》;
3.吸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名單及身份證、學歷證明復印件;
4.吸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在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經辦機構內部核查)。
五、穩定就業社保補貼
(一)補貼對象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企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已進行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補貼標準
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企業按其為符合條件的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保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年;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月最低檔次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最低檔次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的企業和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屬本市戶籍的向戶籍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屬外地市戶籍的向本市暫住證發放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后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賬戶或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障卡賬戶。
(四)申請材料
1.企業提供:
①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②《萍鄉市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請審批表》;
③吸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名單及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
④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在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經辦機構內部核查);
⑤企業對公賬號。
2.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
①申請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②《萍鄉市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請審批表》;
③申請人在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經辦機構內部核查);
④申請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
①《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②申請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③《萍鄉市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請審批表》;
④申請人在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經辦機構內部核查);
⑤申請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六、一次性創業補貼或優秀創業項目資助
(一)補貼對象
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在萍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辦理了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
(二)補貼標準
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或優秀創業項目資助。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向首次創業項目注冊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后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障卡賬戶。
(四)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或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萍鄉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審批表》;
4.企業財務報表、員工工資支付憑證和個體經營進貨單、銷售明細表、服務清單(三選二)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七、創業貸款
(一)貸款對象
各類院校畢業生在萍創業的。
(二)貸款額度
10萬元以內的創業貸款免予擔保;在萍個人自主創業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企業的,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以上貸款按政策規定給予貸款貼息。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的院校畢業生向創業項目注冊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經辦銀行對申請人進行初審及貸前調查,初審通過后提交貸款評審會進行審定。
3.貸款評審會審定后由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推薦至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及時將貸款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四)申請材料
10萬元免擔保創業貸款所需資料:申請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10萬元以上個人創業貸款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
3.反擔保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貸款所需資料:
1.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人員身份證或社保卡;
2.反擔保人身份證或社保卡、抵(質)押物權證;
小微企業創業貸款申請所需資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與1年內新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申請當月或上月銀行發放工資流水記錄和企業上年同期工資發放憑證;
3.上年度及申請當月或上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以上申請材料、項目經營等信息,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核驗的,申請人無需提供紙質材料;數據共享無法獲取核驗的,需申請人提供原件或復印件。
八、優秀創業項目獎勵
(一)獎勵對象
在萍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牽頭舉辦的創業大賽前三名的,按照名次由高到低進行獎勵。
(二)獎勵標準
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牽頭舉辦的創業大賽前三名的創業項目,按照名次由高到低獎勵標準為:國家級20萬元、18萬元、16萬元;省級10萬元、8萬元、6萬元;市級5萬元、3萬元、2萬元。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創業項目創始人或法定代表人向注冊所在地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縣(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后將獎勵資金撥付到該創業項目企業公賬。
(四)申請材料
1.項目創始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創業項目《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萍鄉市優秀創業項目獎勵申請審批表》;
4.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九、其他
1.所有扶持獎勵措施實行申請人申領承諾制,即申請人對本人提交有關材料和填報情況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如申請租房補貼時要確認本人從未在萍鄉購買住房、申請一次性購房補貼時要確認本人從未在萍鄉享受過購房安家費或享受的購房安家費不高于一次性購房補貼等相關政策)。如果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相符,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等違法取得扶持獎勵資金。經辦機構可撤銷其申領資格,追回所領資金,并將虛假申領等失信信息報送相關信用信息管理部門。
2.所有補貼資金涉及到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原則上須同時繳納四險,如申領對象只繳納其中一項社會保險費,必須是繳納養老保險費才能視同繳納。
萍鄉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