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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出臺47條措施
全力以赴穩住經濟發展
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具體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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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切實穩住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圍繞奮力推進“五區”建設、打造“最美轉型城市”總體要求,牢牢把握“穩住、進好、調優、爭先”原則,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強攻快進二季度、調優確保雙過半”部署要求,全力以赴穩住經濟發展,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現提出以下若干措施。
一、聚力惠企紓困保實體
1.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根據國家統一規定,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納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加快辦理速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確保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全力支持縣區落實留抵退稅政策,對落實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原由縣區財政負擔部分,不再由縣區財政負擔。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盡快分解下達資金,及時做好資金撥付工作。按月調度市、縣財政支出進度情況。加大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力度,對結余資金和超過一年未使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年度內不能正常執行的財政資金,及時收回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加大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對縣區財政的傾斜力度,促進縣區平穩運行,兜牢“三保”底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建立重點工業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外貿企業融資項目庫,積極開展政銀企對接活動,實行重點企業“白名單”制度,擴大信貸投放總量,今年新增貸款200億元以上,直接融資90億元以上。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率(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2022年全年企業加權平均利率控制在5.5%以內。充分發揮“財園信貸通”“惠農信貸通”“科貸通”“財匯寶”等平臺的作用,加快推動市產業引導基金的運作。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對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萍鄉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完善融資綠色通道,適當簡化流程、開展容缺辦理,加快審批放款速度。指導銀行業機構繼續按照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至2022年底。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交給旅行社承接。支持基層工會依規購買市域內文體旅游產品和服務。旅行社可按規定申請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應交納數額的100%,補足質保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鼓勵各縣區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按6-9月共4個月應繳水電氣費用的30%予以補貼,對縣區補貼給予30%補助。在公交公益性政策性運營補貼、購車補助、農村客運補貼、老年人乘車補助的基礎上,2022年市財政增加公交運營補貼30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總工會、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5.加大對企業技改支持力度。對當年新納入統計的投資億元以上技改項目,設備投資額超過30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獎勵;設備投資額超過5000萬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兩化深度融合示范企業、上云標桿企業等智能化改造項目,按其軟硬件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6.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開展“獲得信貸對標提升”行動,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貨幣政策工具,持續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鼓勵金融機構持續支持普惠小微貸款提質增量,對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包括通過延期還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貸款)的2%提供政策資金支持。支持引導金融機構推廣基于企業收支流水的應收賬款融資模式,持續推進“信保貸”業務落地,盤活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資產。積極開展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貨、倉單等權利和動產質押融資業務。拓寬抵質押物范圍,便利小微企業融資。加大再貼現辦理力度,滿足中小微企業票據融資需求,支持以供應鏈融資和銀企合作方式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全面對接省“工信通”融資產品,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支持范圍。(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萍鄉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工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7.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覆蓋面。增加市縣融資擔保注冊資本金,有效提升市融資擔保集團的擔保實力,力爭今年實現融資擔保機構資本實力達到20億元以上,在保責任余額達到55億元以上。安排擔保費和風險補償金補助,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覆蓋面,對重點外貿外資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采取“白名單”方式予以重點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對單筆100萬元以下業務免收再擔保費。對符合條件的擔保企業,引導融資擔保機構減少或取消反擔保抵質押要求。各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見貸即擔”“見擔即貸”批量擔保業務合作,提高擔保效率。支持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降低融資擔保費率,融資擔保費率控制在0.8%以內。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費給予階段性補貼。深化“銀行+保險”合作,優化保單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業務流程。(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萍鄉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8.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對符合條件縣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延長到2022年底。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受到疫情嚴重沖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不影響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9.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在2023年3月31日前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間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辦理正常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緩繳期滿后,及時足額補繳。在疫情期間,職工因疫情影響導致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在符合租房提取的條件下,將租房提取額度由600元/月提高至1000元/月。(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0.降低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8月底前落實到位。鼓勵對老租戶實行“免申即享”模式,對于轉租、分租房屋的,嚴禁層層克扣,減租政策必須全部傳導至實際承租人。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與承租人通過友好協商方式減免房租,共渡難關。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并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1.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期間減免欠費滯納金。鼓勵有市場、有訂單制造業企業加快生產,對符合要求的企業每季度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電費補助。對工業用水優惠0.21元/噸,全面取消施工用水押金收取。落實居民用戶和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國網萍鄉供電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2.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提高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貨物、服務項目由6%-10%提高至10%-20%,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中小企業提供的,要求政府采購預算單位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價格扣除評審優惠,對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政策植入采購文件范本,增加中小企業合同規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3.降低企業投標成本。在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推進招標領域常態化開展“不見面開標”,2022年“不見面開標”占比提高到80%以上,降低企業參與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4.整治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無分歧欠款發現一起清償一起,確有支付困難的于6月底前明確還款計劃,原則上還款不得超過60天,拖欠金額特別大的清償計劃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跨年。對有分歧欠款,推動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5.加大惠企政策兌現力度。進一步完善政務服務大廳兌現窗口功能,推動各項惠企政策與企業精準匹配、自動推送,實現政策找人。將惠企專項資金納入惠企資金兌現“直通車”,打通資金直達綠色通道,在我市惠企資金兌現“直通車”平臺正式搭建完成之前,財政部門進行直通撥付,并全程督導縣區財政及企業主管部門及時撥付資金,確保資金直達市場主體。2022年底前市本級實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諾兌現”類事項分別達到25項、10項、30項以上,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二、聚力穩定就業保民生
16.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將失業保險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對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按每名失業保險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鼓勵企業在疫情影響期間開展職工培訓。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7.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對大型(參會用人單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參會用人單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參會用人單位不少于100家)線下招聘活動,分別按照15萬元、10萬元、6萬元進行補助。對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2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長1年償還。對符合條件并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碩士、本科、專科、中專(技校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在萍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月的租房補貼,連續補貼3個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8.鼓勵農民工轉移就業。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支持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鼓勵農民工通過回歸農業、農村電商、自主創業等方式就地就近就業。發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所、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作用,開展“春風行動”等線上線下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宣傳農民工就業創業幫扶政策,有針對性的推薦合適的技能培訓和崗位信息,為農民工就業創業創造良好條件。對縣區落實省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系列政策的新增支出,按要求給予30%補助。(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9.兜住兜牢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底線。通過鼓勵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社會政策托底等多種渠道幫助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對有就業意愿和勞動能力的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員等困難群體提供就業幫扶,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對吸納監測對象勞動力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用工單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0.加大就業創業支持力度。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該項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對今年新簽訂借款合同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涉及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的,其原需個人承擔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涉及其他群體的,適當予以免除,免除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含)。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在萍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或優秀創業項目資助。對各類院校畢業生在萍創業的,10萬元以內的創業貸款免予擔保,在萍個人自主創業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1.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6月底之前完成社會救助保障標準提標提補工作。扎實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按月、社會化發放。提高全市高齡津貼標準,80-89周歲無社保待遇的老人每人每月高齡津貼從30元提高至80元,90-99周歲無社保待遇的老人每人每月高齡津貼從80元提高至150元,10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高齡津貼從300元提高至1000元,市縣負擔資金比例不變。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后因疫因災等突發重大公共事件影響導致困難程度加深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可按照當地規定適當增發低保金。對因疫因災等突發重大公共事件影響導致家庭收入下降的低保對象,適當提高補差水平。(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三、聚力項目建設擴投資
22.加快推進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項目。開工建設袁河蘆溪段防洪工程、萍水河上栗段防洪工程、袁河武功山段防洪工程等河道治理項目以及東風、裴家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加快東源水庫、流源水庫以及湘東區、蘆溪縣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工程等項目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3.加快推進一批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推進長贛鐵路、滬昆高速昌傅至金魚石段改擴建、萍鄉繞城高速、建設路延伸工程、滬昆高速萍鄉連接線(含G319中環北路至沽塘段拓寬)、S533(金光大道至十里段)公路改建工程、蘆溪縣袁河西大道延伸工程、上栗縣X157慶豐路等一批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公路建設,今年完成縣道升級改造51.2公里、建制村通雙車道134.9公里、危橋改造18座。加快淥水航道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4.加快推進一批重大能源項目。加快南嶺220kV變電站#2主變擴建工程、宣風110kV輸變電工程、鳳凰110kV輸變電工程、楚山110kV變電站#2主變擴建工程建設投產,提升供電保障能力。推動建設總裝機容量5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推進蘆溪縣風電場項目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天然氣省網“縣縣通”工程收尾工作,推進上栗、湘東和蓮花的配套管網和城市燃氣終端管網建設,確保年內全部通氣。整體推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加快推進樟樹—萍鄉成品油管道項目開工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國網萍鄉供電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5.加快推進一批市政、公共服務、生態環保等領域重大項目。推進市政府生態停車場改造提升項目、老舊小區改造、市人民醫院提質擴能工程建設項目、市兒童醫院建設項目、萍鄉技師學院、蘆溪縣三館合一、蓮花縣智慧農貿城等項目建設。推動文創產業園、老火車站改造提升、安源區城郊里善養老服務中心、湘東中學提質工程、蓮花縣人民醫院醫療綜合大樓等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結合經開區高鐵新區新建道路改擴建工程,同步實施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推進上栗縣城鎮污水處理項目、經開區流域治理項目等一批生態環保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廣新旅局、市新聞傳媒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6.加快專項債項目建設進度。推動專項債券項目加快實施、資金及時支出,實行清單管理、調度推進,確保2022年新增專項債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發行,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推動項目加快建設,確保新增債券資金“發行即支出”,嚴格執行專項債券資金投向領域禁止類清單,確保債券使用不出現風險。(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7.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按季度做好項目調度工作,確保全年工業重大項目(含技術改造項目)入庫200個以上,力爭全年工業技改投資增長15%左右。(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8.加強項目要素保障。多措并舉加強重大項目的各類要素保障,統籌抓好砂石、建材、設備、用電、用氣、用水、用工及防疫物資的保障和調配。合理安排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一批重大項目建設用地需求,爭取更多省級統籌的土地指標支持。加大重大項目融資支持力度,建立全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融資需求清單,定期推送給銀行金融機構,加強對銀行項目融資情況的調度通報,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推動“險資入萍”,加強與保險公司對接,爭取保險資金支持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資規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29.優化項目建設服務。充分發揮領導掛點幫扶、項目推進工作專班、重大項目協調推進等機制作用,及時梳理項目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問題,采取一事一議、專題協調等方式,分層級、分類別推動加快解決。落實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提前深入介入機制,積極提供延時錯時預約辦理、“小萍幫辦”、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等“不打烊”服務,推廣“容缺審批+承諾制”“六多合一”集成審批等模式。(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資規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0.加強項目謀劃和儲備。搶抓國家政策靠前發力、適時加力的機遇,聚焦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湘贛邊區域合作等國家戰略,圍繞“五區”建設和我市“十四五”規劃目標要求,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新基建等領域謀劃儲備一批打基礎、利長遠、補短板、增后勁、能落地的重大項目,加快形成“儲備一批、開工一批、推進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梯次發展格局。統籌3000萬元作為市、縣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1.加大項目招大引強。強化“一把手”招商,縣(區)和開發區加大“走出去”招商力度,持續抓牢沿海發達地區產業梯度轉移窗口機遇期,搶抓沿海發達地區企業內遷潮,積極對接融入長株潭都市圈,圍繞“1+2+N”主導產業,錨定“三類500強”、上市公司和“中字頭”企業靠大聯強,在更高層次和更廣領域引進一批科技含量高、引領作用強的產業鏈關鍵項目,今年引進“5020”項目12個以上,帶動主導產業發展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再獲提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貿促會,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四、聚力促進消費快回補
32.促進商貿消費提質擴容。實施商貿消費提質擴容三年行動,通過發放消費券、舉辦汽車文化節、家居家裝節、特色美食節等形式,活躍商貿消費市場。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完善縣鄉村三級商業網絡,鼓勵家電下鄉,促進農村家電產品更新換代,釋放農村消費潛力。對榮獲國家級、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特色街區、文化產業園區、旅游景區、文旅綜合體等,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3.穩定大宗消費。搶抓國家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和鼓勵家電生產企業回收行動等政策機遇,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支持出租、環衛、駕校領域等車輛更換為新能源電動汽車,推進公共服務區域、經營性停車場所、公交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設施建設。推進二手車交易登記跨市通辦相關舉措,便利二手車異地交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4.大力發展會展經濟。對新增引進的全國性展會,在原有會展支持政策基礎上,展覽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給予額外補貼50萬元,展覽面積每增加1萬平方米增加10萬元,單個展會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對新增引進的全國性展會,給予引進單位單個展會招攬獎勵30萬元。經市政府同意舉辦的消費展銷、節慶活動由受益財政給予舉辦方或組織方不高于實際投入金額20%的補助,每場活動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受疫情影響暫停舉辦的商業性展會,符合條件的,在原有辦展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展覽面積在1萬—5萬平方米和5萬平方米以上的,分別給予主辦單位5萬元和1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5.積極鼓勵文旅消費。全力推進武功山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中國天然氧吧、世界地質公園和安源旅游景區創建國家5A級景區。推動落實市內帶薪休假,鼓勵各級學校、教育機構在市內開展研學活動。延續實施旅行社暫退質保金政策。對從市外一次性組織30臺以上自駕車來萍鄉旅游(游覽2個以上我市A級景區,入住星級賓館),且自駕人數不少于100人,一次性獎勵旅行社1萬元(每個旅行社每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組織開行單次300人以上的旅游專列,行程安排中含2個以上我市A級景區,并在我市境內住宿1晚以上的旅行社,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新評定為5星、4星、3星級酒店且納入限上住宿餐飲企業核算的,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林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6.大力促進新型消費。加快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及平臺建設,加強網絡交易平臺監管,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企業經營成本。對在第三方平臺設立網店并在我市注冊的電商應用法人企業,進入統計名錄庫后每年萍鄉農特產品銷售收入突破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的,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不超過5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對在我市注冊的自營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進入統計名錄庫后年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的,由受益財政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五、聚力保通保暢促循環
37.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支持力度。大力推進贛西港建設,創建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加快城鄉冷鏈物流項目建設,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組織建設的農產品冷鏈設施進行補助。對新獲得或復核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示范(重點)物流園區的,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獎勵。支持物流企業做大做強,對成功申報5A、4A、3A、2A級的物流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8.保障產業鏈供應鏈暢通。充分發揮產業鏈鏈長制作用,針對產業鏈上下游存在的問題和堵點,“一鏈一策”制定解決方案。從項目推進、企業培育、要素保障、精準服務等方面切實做好鏈長制工作,開展一批產融對接、人才對接、技術對接等合作活動,推動大中小企業開展上下游配套和分工協作。鼓勵企業與原材料、能源供應商等簽訂長期合約。探索建立大宗商品集中采購模式,推進天然氣、化肥、農藥等商品集中采購。(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文廣新旅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資規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39.提升產業鏈承載集聚能力。縣區(園區)首次獲評省級及以上新型工業產業化示范基地、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綠色園區、中小企業公共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等榮譽的,按國家級20萬元、省級10萬元予以獎勵。對首次列入省級以上綠色制造名單(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及獲得工信部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等榮譽的企業,按國家級10萬元、省級5萬元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0.支持產業鏈企業創新發展。對首次榮獲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智能制造標桿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管理創新示范企業、領航企業、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重點企業等榮譽(資質)的企業,按國家級10萬元、省級5萬元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1.加強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充分發揮惠企穩崗保運行周監測調度機制作用,強化企業用電、稅收、貨運、用工等指標監測力度,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全力加以解決。對一周不用電、一月不開票的企業進行定期監測、準確幫扶,提出針對性舉措,幫助企業盡快恢復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稅務局、國網萍鄉供電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六、聚力安全穩定防風險
42.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科學配置土地資源,建立健全土地供應規模與去化周期動態掛鉤機制,確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定期組織銀企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對受困企業貸款展期、續貸,按照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房地產企業并購等貸款支持,緩解房地產市場主體資金鏈運行壓力。進一步引導轄內金融機構下調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逐步降至5%以下,切實滿足居民合理購房需求。強化房地產項目事前、事中監管,進一步加強預售資金集中管理,保證商品房預售資金優先用于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資規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3.全力保障糧食安全。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112.26萬畝以上,糧食總產量穩定在10.04億斤以上。抓好高標準農田建設,落實好全年高標準農田建設3.05萬畝任務。打造“種業大市”,加快湘東中國水稻研究所早稻研究中心建設,大力扶持種業龍頭企業發展,完成本地制種面積7萬畝。加大對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投入,有力支持富硒富鋅產業發展。落實好糧食最低收購價,做好農資農技供應保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4.強化能源保供穩價。落實好在安全清潔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釋放煤炭優質產能,支持萍鄉市王坑煤礦申請核增產能至30萬噸/年,加快本地優質產能釋放,保障迎峰度夏電力電煤供應安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國網萍鄉供電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七、聚力精準防控促發展
45.保障人員自由有序流動。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精準落實疫情防控舉措,嚴禁層層加碼、過度防疫,努力用最小代價實現最大防控效果。優化跨區流動防控舉措,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通用。低風險地區和無本土疫情的縣(市、區)之間人員(含學生)可以自由有序流動,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實行核酸落地檢,不得賦“灰碼”“黃碼”,不得實行隔離管控,只需落實掃碼、測溫常態化防控措施。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和有本土疫情的縣(市、區)的流動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6.保障交通網絡暢通。建立健全保通保暢工作機制,科學合理設置防疫檢查點,除由設區市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設立的外,其他各類防疫檢查點一律取消。對來自低風險地區和無本土疫情的縣(市、區)的貨車司乘人員,可以自由有序流動,只需落實掃碼、測溫常態化防控措施。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和有本土疫情縣(市、區)的貨車司乘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以及正常體溫的予以放行,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措施;對到達目的地時核酸檢測結果超過48小時的,可采用“核酸采樣+抗原檢測”的方式,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檢測結果為由限制通行,同時實行動態追蹤機制,一旦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立即通知前方實施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7.推動公共場所全面開放。在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礎上,全面取消對復商復市、復學復產的不合理限制,推動全面有序開放學校、各類景區景點、餐飲酒店、公共文化娛樂場所,激發消費潛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