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和《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全省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實行定額劃入的通知》(贛醫保字〔2022〕42號),職工醫保自2023年1月1日起發生以下變化。
一、普通門診費用報銷
原來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的普通門診費用只能使用個人賬戶,不能使用統籌基金。2023年1月1日起,一個自然年度內政策范圍內費用超過600元的部分,可以納入統籌基金報銷,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6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5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50%;退休職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職職工5個百分點;年度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在職人員為1800元,退休人員為2000元。
二、個人賬戶劃入金額
在職人員個人賬戶劃入比例將由個人繳費基數的2.9%調整為個人繳費基數的2%,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比例由本人基本養老金的3.5%調整為每人每月定額劃入77元。
三、個人賬戶共濟使用
2023年1月底前,實現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余額不僅可以由本人使用,還可以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