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問題做了進一步工作提示,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國家及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我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女性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比例為20%),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
二、按單位職工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比例為24%)的女性退休年齡規定仍按贛人社發〔2019〕4號文“企業女職工年滿50周歲時,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按年滿55周歲確定;在工人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按年滿50周歲確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期間,在企業職工與無雇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之間進行參保身份轉換的女性參保人員,按其申請退休時的參保身份(參保繳費比例)確定退休年齡。
四、參保人員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業職工身份參保繳費記錄的,可按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政策辦理退休。
在國家沒有出臺新的政策前,我市繼續執行上述政策,政策咨詢可致電各地社保中心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政策咨詢電話。
社保業務咨詢電話
1.市本級:0799-6820092
2.安源區:0799-6661322
3.湘東區:0799-337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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