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各類院校畢業生與企業(國有企業除外)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萍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就業人員;或辦理了營業執照,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并首次在萍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給予1000元/月的租房補貼,連續補貼3個月。
對各類院校畢業生與企業及教育、醫療類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就業人員;或辦理了營業執照,并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在萍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碩士、本科、專科、中專(技校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建立優惠樓盤庫,根據開發商企業承諾,購買住宅在各類常規優惠基礎上再優惠100-200元/平米(具體優惠樓盤及額度另行公布)。
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
對各類院校畢業生在萍就業創業后購買首套房,并正常繳存滿6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的,即可享受60萬元的最高貸款額度,不受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倍數限制;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并且無房的院校畢業生,在滿足租房支取條件下,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提取金額按不高于1000元/月的政策執行)。
給予吸納就業補貼
對工業園區企業、城鄉社區服務機構(含社區服務類企業、社會組織類機構)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其中,工業園區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家。
給予穩定就業社保補貼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月最低檔次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已進行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月最低檔次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給予創業補貼或優秀創業項目資助
對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在萍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辦理了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或優秀創業項目資助。
給予創業貸款支持
對各類院校畢業生在萍創業的,10萬元以內的創業貸款免予擔保。在萍個人自主創業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企業的,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以上貸款按政策規定給予貸款貼息。
給予優秀創業項目獎勵
在萍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人社部門牽頭舉辦的創業大賽前三名的,按照名次由高到低獎勵:國家級20萬元、18萬元、16萬元;省級10萬元、8萬元、6萬元;市級5萬元、3萬元、2萬元。
給予創業項目引導扶持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針對高校畢業生,開發更多優質創業項目,建立創業項目庫,整合各類資源和政策,加大扶持服務力度,提高高校畢業生來萍留萍創業成功率。
本措施所指各類院校畢業生是指畢業5年內的高校、中職、技工院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5年內的大專以上高等院校畢業生。本措施相關扶持獎勵政策與我市“昭萍英才”計劃、《萍鄉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等有關政策有重復的(如購房補貼與購房安家費屬同類型),按較高標準執行但不重復享受。
附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
0799-6834755
0799-6234767
0799-6234750
住房公積金咨詢電話:0799—12329
縣區經辦咨詢電話:
0799-6690203(安源區)
0799-6777082(開發區)
0799-3377926(湘東區)
0799-7566302(蘆溪縣)
0799-3668002(上栗縣)
0799-7212682(蓮花縣)
0799-7651865(武功山)